房東有權選房客性別 不涉歧視

大學陸續開學,住在校外私人房宅的學生,是否擁有任何權益? 律師陳建友說,聯邦與包括加州的各個州,都設有禁止就業及住屋歧視法律。在承租房子時,不管是與房東分租一個房間,或承租整棟房子,房客擁有的保護權都一樣,即法律禁止房東對房客涉及族裔、膚色、宗教、性別等歧視。

不過一項判例允許將房間分租給別人的房東,有權選擇房客性別。這是因為有判例認為,將房間分租出去的女房東原告,可以為了方便及安全,選擇女性房客。

與房東分租房間的房客,由於大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自主權將受制於房東。譬如房東即有權干涉房客使用公共配備的時間,包括幾點以後不能開燈或使用浴室等,也可以隨時請房客搬家。

但如果是承租下整棟房子,房客擁有的權利及義務,就看與房東的合約如何議定。

由於有意住在校外的大學生或研究生,在向房東申請承租房子時,會被要求押金以便房東查核其信用紀錄。不少房東並以學生年輕還未賺錢,要求一併查核其父母信用紀錄,讓一些父母擔心個人身分資料將因此外洩。

針對這項擔心,非營利「消費者行動」宣導員張毓潔說,如果是正派房東,這種事情絕對不可能發生,只有在對方是假房東時才可能發生。消費者若擔心,建議先確認出面商談的房東是否就是出租物業房東才是。

來源:world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