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公寓「放下身段」 爭取買家

東河著名的高檔合作公寓大廈「Ri? Hous?」,今年較早時因滯銷,祭出了受買家歡迎的策略,修改部分申請規則,甚至聘請公關顧問促銷。

「華爾街日報」報導,由於新建的「共有公寓(condominium,簡稱condo,康鬥)」銷售暢旺,超過一些戰前合作公寓(co-op),因此更多合作公寓採取行動,加強競爭力。戰前(pr?war)合作公寓的建材紮實,內部設計經典,被認為是代表身分與地位的高檔公寓。

密切注視豪宅市場的唐娜.奧山(Donna Olshan)說:「合作公寓必須留意該怎樣做。年輕買家不注重氣派,他們付了大筆錢購買公寓,不想受到公寓委員會的監視。」

雖然有些委員會仍和往常一樣孤傲,但有些已檢討政策,以減輕購房者的負擔,准許一些低調買家,名字不用列在公共紀錄上,以及減少必須遞交的文件。紐約市的合作公寓數量遠超共有公寓,比率近3比1,而合作公寓的整體銷售,今年依然強勁。

房地產公司「Stribling & Associat?s」的私人經紀主管漢克斯(Kirk H?nck?ls)說,今天的買家,包括有兒童的本地富裕家庭,他們過去較中意上東城和上西城的合作公寓,但如今轉向豪華共有公寓。

他在該公司的曼哈坦宅市場報告中說:「公寓轉向更年輕,更具時代感的外觀,是如今的一個強大趨勢。民眾想改變,下城的活力已吸引了年輕買家和空巢老人。」

合作公寓作必須做出回應,及時改變。

漢克斯說,去年12月,當賣家急於年底前達成交易,以避免繳交更高的聯邦稅率,許多高檔合作公寓特地召開緊急會議,甚至透過電話會議,配合買家及時批准交易。

當買家可以透過公司和信託基金,匿名購買公寓和連棟屋之際,五大道一些合作公寓委員會,甚至讓經紀人知道,他們會考慮容許交易透過信託基金或有限公司完成。

在新建的共有公寓,買主完全擁有居所的產權,進行買賣時不受甚?限制。在合作公寓,買主與大樓其他住戶共同擁有大廈的產權,他們只是公寓大樓的股東。合作公寓委員會可以密切審查買方的財務文件,並可投票贊成或拒絕他們購買。

房地產公司「Douglas Elliman」的前副總裁杜莉.蘭茲(Dolly L?nz)說,許多合作公寓仍認為本身是一個人人都想加入的高級俱樂部,不少買家願意容忍公寓委員會專橫作風,以便入會。

但她說,一些合作公寓質疑這種習慣性做法是否恰當,並已作出靈活的改變。過去,買家必須提供所有資產證明,但如今只需提供部分資產證明。

聯合國廣場(Unit?d Nations Plaza) 860號和870號的兩棟38層高合作公寓樓的委員會,成立了一個小組,檢討銷售政策,因擔心售價低於附近的公寓。該大廈的住戶經理波普(John Pop)說,結果要請經紀公司澄清大廈的規則,並明確表示歡迎活躍於共有公寓市場的國際買家。

經紀人說,「Ri? Hous?」建於1931年,主樓有26層高,兩棟翼樓各有15層高,設有一個停車場和幾個花園,早已予人一個過分講究的秘密社區形象。多年來,經紀人要把「Ri? Hous?」的單位上市和推廣時,不獲准使用其名字。

但去年,整棟大廈76個公寓僅售出一套,公寓委員會只好重新評估其做法。

結果,買家的申請會在30至45天內便得到回覆,委員會同時准許經紀人主持展銷活動,向另一些經紀人推介。

在新規則和強勁的市場帶動下,「Ri? Hous?」的銷售改善。

今年至今,已售出三個單位,另有兩個單位已過戶。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