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即將到臨了,溺水屋主你是否擔心誤了列車?

你的房子若不溺水(房子值不抵貸的意思)或者你對聯邦政府的法拍緩衝計劃不清楚,或許你不曉得這個日期的重要性。反之,你若是溺水屋主因失業拖欠房貸而陸續收或接到銀行的討債信或電話,甚至於已經接到銀行的法拍通知,想必你已經試圖向銀行申請過修改貸款降息甚至本金,或修改貸款失敗而決定短售(銀行接受虧損讓溺水屋脫手的意思),但尚在等待審批,這個日期對你來說就很重要了。

從2007年這場法拍風波開始後,布希總統還當任時,聯邦政府早已設定多項法拍緩衝計劃,其中包括了「房貸負債註銷法案」(英文「Mortgage Forgiveness Debt Relief Act Of 2007」)。此法案未立之前,按稅法一般房貸負債註銷需要打稅,假如沒有這個措施,溺水屋主面臨法拍時就寧可讓銀行收回房子也不願意支付因降本金或短售所產生的債務註銷所需繳交的稅金,銀行收回房子情況下即不用償還銀行短缺也不用繳交負債註銷方面稅金(幾項例外除外)。聯邦政府顧慮若不即時採取適當措施「止血」,大量房子將被銀行收回成為銀行屋(英文REO),恐怕爆滿REO部門致使銀行逼不得已忍痛低價拋售銀行屋,讓已經迅速下滑的房價更加貶值,後果可能會不堪設想。為了緩衝法拍嚴重趨勢,聯邦政府就立下了這項臨時免稅法案以鼓勵屋主避免法拍,原訂今年12月31日失效,意思是如你有透過修改貸款(英文「loan modification」)或短售有註銷債務,你就必須不晚於2012年12月31日完成註銷才能免稅。

不是每一個種類房貸都可以合格免稅,此項稅務優惠只限用於購買、新建、或大幅度增建主自住屋所獲得的房貸。例如第二住宅、出租屋、商業地產、信用卡或汽車等貸款就不合格。儘管你原先用來購買第一棟自住屋時所申請得的貸款後來有經過重貸(refinance), 你還是可以合格的,條件是重貸後的所欠剩餘不能夠超過原貸數字,意思就是不能夠從重貸中取得任何現金(英文「cash out」)。倘若有取現金的話,並非註銷總額不合格,只有cash out部份而已。

你可曾經考慮過以下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假如你手上持有兩棟溺水獨棟屋,你購買的第一棟是用來自住的,搬進去居住一段時間不久後再購買第二棟作自住用,將第一棟出租出去。兩棟都有房貸但從未重貸,你缺乏經濟能力保住兩棟房子,於是你想短售出租屋及為自住屋申請修改貸款避免法拍,却卻步猶豫不決,擔心明年銀行會發出1099C,你需要為所註銷的債務繳稅。首先,雖然第一棟房子已被改變成出租屋,但是原貸是用來購買自住屋的,合格免稅並不成問題,只要你不過12月31日close escrow。

第二個例子:與第一個例子相同,區別在於第二棟始終是投資的出租屋,而第一棟始終是自住的。在這種情況下,儘管你趕上截止日期,短售第二棟所註銷的債務就不受法案的惠益,因為原貸不滿足法案的要求。然而為第一棟所申請的修改貸款成功後若有本金被註銷則可以為其免稅,只要你沒錯過時間。但是,無論是短售或修改貸款,你若現在才開始進行的話,很可能時間上就趕不及了,原因是審批需四到六個月時間,肯定要過了12月31日才能完成註銷債務,也就是說銀行所發的1099c是為2013稅年所準備的。

聯邦眾參兩院已有提案再延續該法案,但是由於今年是大選年,惟恐該項提案就必須在「跛腳鴨會期」(英「lame duck session」)暨大選後下任議員為能正式接斑之前的會期通過,意味落選議員離職時大概不會有太大作為之際不是決定該提案的最佳時機,儘管如此,許多人認為該提案取得雙黨的支持率相當高,可指望成功通過雖失敗風險仍然存在。

在此法案能否延續不肯定的情況下還面臨著法拍的溺水屋主若未能即時上搭「房貸負債註銷法案」列車也未必絕望,事實上還有另一個免稅方式,只要你是一位資不抵債者,定義是所有資產價值低於總共債務,你仍然可以不必為註銷債務繳稅(請請教會計師探討個人情況)。一般申請修改貸款或短售的屋主要成功獲批都必須說服銀行他是因為財務困難而拖欠房貸的,否則獲批機會較低,故而絕大多數溺水屋主是應屬資不抵債族群。

但是,如果你房子溺水程度低,也就是說房子市價稍微比房貸低一點點而已,就別考慮辦理修改貸款或短售,以免誤了乘搭列車,而又因為你不是資不抵債者,到時候要為註銷債務繳稅。實際上房市已過了低谷開始回春了,對你來說,房子不溺水是指日可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