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買房合同標準形式及買賣雙方須知


美國房產交易制度非常健全,所以在美國買房置業安全也相對有保障,這在購房合同中就可體現出來。美國法律規定,合同房屋買賣順利進行的保證,一旦出現糾紛,合同也是唯一的依據,任何沒有在合同中說明的條件,法院將不予採納。


美國的購房合同都有標準的格式,通常要包含以下信息:


1)房屋和賣方買方的基本信息;
2) 房屋價格;
3) 付款方式(貸款或者一次付清);
4) 訂金數量及返還條件;
5) 房屋檢查(inspection)期限及問題處理方法;
6) Closing日期;等等。


另,由於每一個交易的實際情況不同,因此可以在合同中加入一些附加條款。賣家和買家可以提出哪些附加條件,來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如果你是賣家:


合同簽訂後,有時會出現買家會反悔的情況,這時他們會找藉口,如銀行不批貸款等,試圖取消交易。所以,賣家要在製訂合同時附加一些特殊條款,如買家要及時貸款,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1、如果買家在規定的時間裡沒有得到銀行的貸款批准,賣家有權從另外一家銀行為買家申請相似條件的貸款。


2、如果銀行估價低於合同價格,買家必須無條件完成交易。一旦貸款被銀行批准,不管發生任何情況,買家必須要完成這個交易,不管銀行以任何理由拒絕放款。


3、如果銀行對房屋的條件狀況不滿意,賣家沒有義務但是買家有義務去修理。


在華人中,房屋經常有違規加建改建或是產權問題,為避免買家以類似問題取消合約,賣家可加入以下條款:


1、沒有義務去清理任何違規違章。如果有任何違規違章存在,買家不接受這些違規違章,賣家有權取消合同。


2、賣家沒有義務去提供任何居住證或入夥紙給買家,買家有責任去調查清楚是否居住證或入夥紙有問題。


3、賣家沒有義務去清理任何產權問題。如果有任何產權問題存在,賣家有權利取消合同,並把10%定金退還買家。


4、在買家買獨棟房屋時,買家都需要對土地和房屋進行測量。賣家對測量的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另外,如果賣家出售建造的新房子,通常會把一些條款寫進合同。對於House來說,賣家通常會要求買家支付律師費、接通水管的費用、測量費等。而對於Condo,賣家通常會要求律師把轉讓費、賣家律師費和減稅申請費寫進合同。


如果你是買家:


無論是買方市場還是賣房市場,買賣雙方都可以提出合理要求。對於買家來說,把一些特殊條款寫入合同,同樣可保障自己的權益:


1、因客觀原因銀行不批貸款,買家有權拿回訂金。


2、如果因銀行估價問題貸到的款額少於預期,買家就可以使用這個條款與賣家談判使其降價,如果賣家不同意降價,買家將有權利取消合同。


3、銀行批准了買家貸款申請後,最後又決定不給予撥款。這個時候,如果不撥款是由買家引起,買家必須用現金完成交易。如果不撥款不是因為買家引起,買家將有權取消合同,賣家必須退還10%定金。


就房屋違章和入夥紙的問題,買家也可以提出一些條件:


1、只有當違規違章數量超過限定數額,賣家才有權利取消合同。


2、買家律師把除了房子以外的車庫、平台、太陽房、游泳池等所有結構列在合同里,以保證它們都是合法的。


另外,屋內的家具、電器是否應該留給買家?很多人為此爭執不休。通常,房子裡固定在牆上、地上、頂上的東西都不可以拿走,如吊燈、地燈等;同時,冰箱、烤箱、洗衣機等家用電器也不可拿走,為避免糾紛,具體歸屬最好寫在合同中。


來源:房天下美國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