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如何保障美國買房者的利益

那麼多華人去美國買房,一定有在美國買房的優勢。房產投資方面,中美有什麼差別?美國人在美國買房,美國政府又是怎麼保障他們的權益的呢?


在購房消費中,美國買房和中國一樣,買方往往處於弱勢。買房對普通老百姓而言,這筆支出可能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那麼怎麼保障他的利益安全,美國的法律也有相應規定,能保障買房者的利益。

1、在美國買房後,不滿意可以無理由退貨

一位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剛剛買下的房子的人士特別強調道,中國與美國購房還有一點很大不同,那就是即使你己經買了房、簽了約、付了款、並住了進去,如果你對己買到手的房子不滿意,或是發現有更便宜、結構更合理、地理位置更滿意的房子,你依然可以很方便地退房,無需什麼理由。 “不滿意”三個字就是理由,無需再作什麼解釋。

他表示,在美國,“不滿意就退貨”,“無理由退貨”在買房上同樣適用。上述人士稱,美國的開發商最怕當被告,因為只要一當被告,官司還沒開打,他就己經死定了。比不得在中國,購房者打官司是打不贏開發商的,十個有九個會敗訴。

2、找房屋仲介或經紀人,必須有從業執照

在美國,90%以上的房產交易都是通過房產中介(經紀人)完成的,房產中介算是個寵大的職業群體。因此,美國保護購房者的一項關鍵措施,就是從中介入手,對中介實施規範管理。美國的房產中介都是專業人士,必須參加專業課程學習並通過考試,才能申請執照。有過犯罪紀錄或其他不良道德紀錄的人士,申請則可能被拒。沒有取得執照的人,是不能收取佣金的。房產中介的執照分兩種,一種是Broker(交易商),另一種是Salesperson(交易員),交易員不能直接從事房產買賣,必須加入某一個交易商才可以。交易員從業達到一定的年限後,才能申請考Broker並成為交易商。

在美國,購房者一般都不用支付佣金,雖然這不是強制規定,但是行業慣例。買方經紀人的佣金,是由賣方經紀人來支付的,這筆佣金的數量,在買方還沒有委託經紀人之前,就已經由賣方經紀人在房產掛牌廣告中明確告知了。這就好比一個懸賞廣告,賣方經紀人在廣告中稱,誰要能幫助我賣掉這個房子,我就跟他分攤賣方付給我的佣金。

儘管購房者不用支付佣金,但買方經紀人仍然只對購房者負責,而不是“誰給我錢,我就為誰服務”,買方經紀人對買方具有勤勉、遵從、忠誠、披露的義務。當然,買方事先要跟經紀人簽訂一份委託合同確認關係,購房者憑這份合同才可以享有買方經紀人提供的服務,買方經紀人憑這份合同才可以在交易完成後要求賣方經紀人支付佣金。

有了這份合同,買方經紀人必須遵從買方的購房要求尋找房源,必須如實披露他跟賣方之間的關聯關係。美國法律不允許買方經紀人向買方隱瞞在佣金之外向賣方收取錢財的事實。如果買方經紀人同時又是賣方經紀人,這個情況必須提前得到買賣雙方的一致同意才算合法。

同時,買方經紀人有義務將房屋掛牌廣告的全部內容告訴買方(通常是提供一份掛牌廣告的打印件),有義務提醒買方在產權過戶之前,聘請專業人士進行房屋檢查(PropertyInspection) 。注意,如果買方不願花錢進行房屋檢查,過戶後才發現房屋有重大缺陷,那麼買方就只能自行承擔後果了。

3、必須有專業的律師才能起草購房合同

在美國,Offer就是一份買方單方面簽訂的尚未生效的房屋買賣合同,當這份合同交給賣方,賣方同意並簽字後,這個Offer就成了一份生效的合同,對雙方具有了約束力。由於房地產交易的複雜性,在美國,房產經紀人是禁止起草合同的,那麼誰有資格起草合同呢?執業律師!所有與房地產交易有關的合同都是由各州的房地產協會聘請的專業律師依照聯邦法和各州的法律起草的,這些格式合同的條款從某種程度上都是法律條文的直接反映,對買賣雙方都是公平的,買方只需要把握好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地方就行了。比如價格、付款方式和某些選擇項。填寫這些空白處時,你的經紀人會向你作出解釋,幫助你決定怎麼填寫。如果格式合同之外你還有額外要求,比如你要求賣方把冰箱、洗衣機、家具一起留下,你可以填寫補充合同(Addendum)作為Offer的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格式合同都有版權,房地產協會會員之外的人士是不能使用的,如果賣方不通過經紀人直接在門前插牌子賣房子,將來簽訂合同時是不能使用這些格式合同的。

4、美國的房產仲介代收客戶交易款項

美國的房產中介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分為自有帳戶和客戶保證金帳戶(Trust Account),客戶支付的購房定金和其他款項,屬於保證金性質,必須存入保證金帳戶。這個帳戶是沒有利息的,房產中介公司不能夠利用該帳戶的餘額獲利。此外,美國的購房者一般在提供offer時會附上一份定金支票,如果賣方沒有在offer上面簽字,這張支票是不用去銀行兌現的。一旦賣方在Offer上面簽了字,房產中介就會把定金支票存入自己的客戶保證金帳戶,或者按買方的要求直接轉入過戶公司的帳戶。房產中介的保證金帳戶受到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一旦發現帳實不符或有挪用的情況,就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嚴重者會被吊銷執照或入獄。如果交易不成並非買方的責任,定金通常都會順利返還給買方。

在美國,所有的產權過戶手續都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即過戶律師或者產權公司辦理,當買主與賣主分別簽好了過戶所需文件,買主要把付的房款用銀行本票(Cashier Check)的形式支付給過戶律師或者產權公司,並不是賣主。如果是按揭的話,銀行要把貸款額電匯(Wire Transfer)到過戶律師或產權公司的賬戶上,這時候房地產交易才真正完成。過戶律師就會根據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有關條文,把一些費用,諸如:佣金,產權保險,過戶的其他雜費,從房款中扣除,並立即支付給賣主,所以很多賣主在過戶後數小時內就可以拿到房款。這就從根本上杜絕了房地產經紀人介入控制房款的機會。

產權公司在這一過程中是完全中立的,它的任務就是查詢產權狀態、準備產權轉移文件(Deed)、代辦產權保險、編制交易報表、依照買賣合同代收買方支付的交易款項、分派交易款項以及將產權轉移文件(Deed)報政府備案(Recording)。產權轉移文件(Deed)備案之後,過戶公司會郵寄一份拷貝文件給購房者,這份Deed文件相當於中國的產權證。
                

文章來源:美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