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租住的房屋需要維修時

1.當您租住的房屋需要維修時,您需要首先通知房東或者管理人。您的通知應該用掛號信,這樣您會有一張收據作為證據。通知裏面說明具體事由以及您的要求。權律師提醒您,保護好所有證據,才能保護您的利益。

2.如果問題沒有解決,您可以撥打311電話要求房屋檢查,或者到紐約房屋法庭提起一個HP(housing part,房屋類)案件。權立宏律師樓有專門負責政府聯絡的工作人員,如果您不願意打冗長的語音電話或者不願意自己到法院,他的工作人員會代您處理。

3.房屋檢查由紐約市房屋保護和發展部門處理,您可以通過311電話聯系到該部門,這樣您就不必一定去法庭。記得在房屋檢查時留人在家裏。

4. 如果您選擇到紐約法庭可是一個案件,您同樣可以要求法官助理來做一次房屋檢查,您需要提供一個清單說明哪些地方需要檢查。

5. 到紐約房屋法庭開始一個HP案件,需要交$45法庭費。這樣你會得到一個開庭日期。如果您需要緊急維修,比如沒有熱水,沒有供暖,沒有電,水淹火災等,請先法官助理說明,你會被分配一個較早的開庭日期。向本文開頭唐先生的情況就符合緊急維修需求,可以要求一個較早的開庭日期。

6. 法庭有可能當庭和解或者擇日判決,法官會作出一個“改正令”要求房東維修房屋。如果房東沒有按照改正令的要求維修房屋,您可以通知法庭,在新的法庭日裏面,法官可能給予房東罰款甚至判決房東入獄。

7. 此外,如果是三分之一以上的租客一起起訴房東,關於沒有供暖,沒有熱水,或者缺乏其他基本設施的情況,租客們可以在房屋法庭提起一個第7A章程序(Article 7A Proceeding),可以要求法庭設置一個代管人來代替房東維修房屋。代管人負責收房租並將房租用於維修房屋。權立宏律師提醒您這個程序是比較復雜的,建議租客們找專業律師處理。

來源:美國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