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過世 配偶如何應付房貸?

房屋貸款的財務責任在屋主死後仍存在,雖然這不是個愉快的話題,但是稍微規畫一下,辦一些手續,可為家人在悲痛的時刻省下很多麻煩。

專家建議,若真為家人長期利益著想,就應購買保險讓他們在屋主死後仍可住在房子裡,同時立下遺囑,以便進行各種安排。

由於近七成最近的購屋者是夫婦,所以本文就針對夫婦。屋主去世後,共同申請貸款的配偶通常要負擔起往後的房貸。

打算繼續住在房子裡的配偶,需要按時付款。若屋主有人壽保險,配偶可以用理賠金來支付剩餘的房貸。專家建議屋主考慮定期人壽保險,因為房貸定期保險較昂貴。

配偶需顯示信用良好,且有能力付款,才能負起償還房貸的責任或是重新貸款。房貸未掛名的配偶,若是在交割後名字加入地契,或是遺囑把房子留給他或她,仍可負責償還房貸。

注意放貸業者和服務公司可能援引「售出到期條款」(due on sale clause)而追討房貸,該條款規定物業出售或是更換業主時,房貸要完全付清。多年來,很多家庭在屋主剛過世,就接到很多騷擾電話和法拍的威脅。不過本月生效的新房貸服務規定應有助遏止這種作法,確保家人和繼承人有充裕的時間來負起支付房貸的責任。

如果配偶不想要房子或是付不起房子的各種費用,那麼就按時付房貸、稅金和保險金直到房子賣掉為止。會讓事情複雜的是拖欠或是溺水的房貸。

若拖欠30天或60天,也許還可挽回,但若超過90天,法拍程序可能已經展開。家人可讓溺水房貸成為法拍,但是一個比較理想的計畫是與房貸業者協商進行短售,否則對方可能要求過世屋主的部分遺產以付清欠款。

由於約三分之一65歲以上的人有房貸,所以年紀大的屋主應與家人談論物業的未來,子女和孫兒女不見得想留住房子。若是想留住房子,要讓子孫能在財務上輕鬆承擔。

雖然很難開口,但這對屋主是非常重要的討論。找一位專業的遺產規畫律師也很要緊,他可幫助屋主保護投資和家人。 


資料來源: 世界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