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傭金制度

在美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傭金率通常根據總銷售額、銷售房地產的種類和房地產經紀契約的類型而定。一般來說,對未開發土地的轉讓的銷售傭金率為6 %~10%,獨戶住宅的傭金率為3 %~8%,大型商用房地產的傭金率為3 %~6%.

商業性房產租賃,經紀人一般收取6%左右的年租金作為傭金,並且在隨後的幾年內,每年按照遞減比例收取。

房地產經紀人完成經紀業務後,由房地產經紀機構收取傭金。房地產經紀人可以得到傭金的50%~90%,具體比例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的擁有者或其授權者確定,一般來講在機構內資歷越深成交業績越突出的經紀人其分得的傭金比例就越高,而且在機構內部自己有獨立的辦公室。同時在不同的銷售和代理方式下,經紀人最終獲得的傭金比例也會有所不同。

根據美國反托拉斯法案的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負責人之間不能互相交流其與經紀人的分成比例及收取客戶多少傭金,防止形成壟斷。

資料來源:美國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