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搶房,如何出價才正確? (下)

會造成搶購情況是因為房源短缺。以3月13日為例,市場上單一家庭待售屋有3399棟,城市屋 (Town House)313間,共有公寓 (Condo)696間,加上工廠成型屋(Manufactured Home)179間,總共才只有4587間待售屋。而拉斯維加斯每月房屋要成交3500棟到4500棟,如何不造成搶購?

待售房源大為減少,主要是因為AB284法案。事實上政府的任何新政策(法案)對房屋市場的影響的確很大,許多時候都對房地產買賣起了關鍵性的大改變。例如2012年第一次買屋可享8500元退稅,優惠刺激了許多人趕場,而10-1-2011的「As Sembly Bill 284 」通過(簡稱AB284法案,可上網查詳文),大大增加了銀行沒收違約不繳房貸屋主的困難度。

銀行對於目前放在市場上以「短售屋」形式售屋想解除債務的屋主賣屋,態度比以前更加趨向於要買主付到市場價才肯批准。

舉實例來說,一棟居住面積2041平方呎1986年建郵區89117在南Summerlin湖區的二層樓房為例。此屋最初Short Sale上市的要價為16萬4999元,去年8月9日上市。

到今天為止,已經有200多天,Listing上的要求售價為24萬元,每平方呎價格118元。寫明是銀行要求,可見銀行主事人員也是跟著實際市場價格變動,此屋屋主尚欠銀行24萬元貸款。可以想見,此屋在短售屋市場上也是回鍋數次才得到銀行Final的同意賣價。

所以在「短售」買賣過程中,由於銀行要求買家加價的額度通常高於買家原先期待,所以常有取消Escrow重新找新買主的情況,這也就是為何不少短售屋需要回鍋數次才能真正成交的原因。

筆者算了一下,以3月20日為例,共有4634間待售屋,市場上短售屋664間,占了14,3%,銀行屋505間占10.89%,所以其它即為傳統屋主售屋或前兩、三年低價買入現小賺一筆就出手的投資者。

請告訴所有有意購屋的買家,不論是自住或投資,真的要好好選對地產經紀,不會做或不懂技巧,光勤快負責絕對不夠,以目前房源短少,且短售屋如此搶手的市場,的的確確要選有經驗的好經紀,才能搶購成功。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本文由「一帆風順地產」負責人吳玹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