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主勇敢回鍋 再次購屋

愈來愈多住家遭法拍或短售的人,又出手買房,再次成為屋主。

橙縣紀事報報導,房地產經紀人史塔克(Andreea Stucker)2005年12月和男友在杭廷頓灘合購康斗,認為是項好投資。但後來她和男友分手,他搬出去時房市崩盤,史塔克不但感情無著,也手頭拮据。

當史塔克的收入減了至少60%時,雖然她把康斗分租,還是付不出每個月4400元的房貸。史塔克向銀行請求減少付款,因為她快把積蓄用光,最後不得不短售康斗,使她的信用遭到重創。

不過三年後,史塔克不但心有歸屬,信用分數也復原。她結婚了,而且奇蹟似的又在杭廷頓灘購屋。

橙縣消費者信用諮詢服務機構在聖塔安那和爾灣每月舉行的擁屋課程,總會有經歷過法拍或短售的三到五人參加,最多占出席人數的20%。該機構教育主任賈西亞在2011年年底,就注意到房屋遭法拍或短售者,有意回鍋購屋的現象。

通常在法拍或短售後,買主至少要等三年才有資格獲得聯邦住宅管理局(FHA)擔保的房貸。想獲房利美(Fannie Mae)或房地美(Freddie Mac)擔保的普通貸款,則要等七年。

法拍危機高峰期距今已四年半,房地產觀察人士表示,回鍋買主逐漸重返橙縣至少一年了。爾灣綠燈金融(Greenlight Financial)公司主管席柏(Paul Scheper)認為,房屋遭法拍或短售的人當中,超過五分之四會嘗試再買房,雖然一些人有過痛苦的經驗,但多數人還是會想重圓美國夢。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